上场比赛的是6个人。
人员
规则规定1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医生各1人。
队员服装必须统一 ,上衣前后有明显号码。
教练员可在暂停和局间间隙时间进行指导。
比赛中只有场上队长可向裁判员提出询问或要求解释规则。
如果教练员或队员有非道德行为表现,裁判员将出示黄牌给予警告,如再犯将出示红牌 ,判罚该队失发球权或对方得1分。
如有辱骂裁判员或对方队员等严重犯规者,将取消其该局或全场比赛资格。
每局比赛前,教练员必须将上场阵容位置表交给记录员或第二裁判员,不得更改。
每队上场6人 ,站成两排 ,从左至右,前排为4、3、2号位,后排为5、6、1号位。
在发球时,双方队员都必须按规定位置站好,否则将被判失发球权或对方得1分。
暂停和换人
比赛成死球时 ,教练员和队长可向裁判员请求暂停或换人。
每次暂停不得超过30秒。
1局比赛每队可要求两次暂停。
每队在1局比赛中,换人最多不得超过6人次。
排球运动,1900年传入亚洲,在开展的初期上场人数不是6人而是16人。据菲律宾排球介绍人、美籍F·S勃朗先生说:“当时美国有体育馆,较适合于6人排排球。亚洲人多,又多在室外进行,要考虑多数人能参加排球运动。”因此F·S勃朗先生和F·H勃朗先生向菲律宾和日本介绍的都是16人制排球。故在1913年的第一届远东运动会上采用16人制。1919年第四届远东运动会上演变为12人制,1927年第八届远东运动会上演变为9人制,1950年7月,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举办的全国体育工作者暑期学习会上,首次介绍了6人制排球规则与比赛方法,1951年正式采用6人制。从此,6人制排球在全国逐步地开展起来。
6人。主攻 副攻 二传 接应二传 自由人 一般主攻或副攻有两人
室内排球每队上场6人,替补6人。
沙滩排球每队上场2人,无替补。
每队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