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种关系的划分,运用在组织关系和机关行文关系中。
此处所说上下级关系,即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这是直接垂直的关系,一般在上下一级之间。如国务院和省政府。机关或部门的上行文报告和请示都是面向上一级的机关或部门。而下行文如决定、通知、批复等都是面向下一级机关或部门。
至于隶属关系,不论大小和级别,都在同一系列内。如某乡政府就可以说隶属国务院或者所在省的省政府(尽管中间还有县政府或市政府),而和另外的省政府就不是隶属关系。在这一关系之下,上级常用普发性下行公文如命令、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下级也可越级使用上行文(在特殊情况下行文并且必须抄送上一级即直接上级机关部门)。
再说简单一点:
上下级关系,就是单纯的上级与下级,中间没有层次。国务院与省,省与市,市与镇,都是这样的关系
隶属关系呢,是一个系统下来的。国务院与省、市、镇,都是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