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有关公司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2024-11-25 02:04:1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说实在话,没有可行(指合法)的办法能够让你避税(即,你所说的办法不可能行得通)。
现在给一点建议:
一、让你说的那个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股东会决议(明确分红的合法性);
二、让你说的那个公司给你准备大致等于你所能分得红利金额的现金(稍候多一点);
三、你以你另外一个公司(因正在基建而缺乏资金,这种暂借款是合法也合理的)的名义,暂用借款的形式将该现金提出(注意:不是用分得红利的形式);
四、长期而频繁地与该公司进行往来款收付,但在分红的那个公司账面始终保持着两个项目:(1)是公司欠你个人的分红;(2)你另一个公司欠公司的暂款(注意,任何时候都不要让审计的人弄清楚这个情况);
五、约三到五年后,你可将现在基建的这个公司整体转让(视情况),并且转让的时候,将转让条款设置的巧妙一些(主要包括你对被转让公司净收益的回避与被转让公司欠当前分红的那个公司借款<实质为你分红的转移的>的抵销。
六、与你的合伙人就这一问题达成私下协议。

回答2:

如果要分红的话,是要交一大笔个人所得税,300万*20%=60万元;如果再成立一个公司的话,用分红再投资,也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不分红而直接以公司的名义投资倒是可以的,这个注册资金可大可小,没有问题。

回答3:

对不起了。

由于你的这个公司已经关闭了。

所以你的整个清算所得是要上个人所得税的。

这个就是再投资也与你上税没有关系了。

你这个不像是公司还在,你可以用这个做为投资的。

你现在只能上税了。没有别的办法。

回答4:

你说的公司关闭,是不是已经进行了清算呢?如果没进行清算,还有点机会,如果清算过了,就如 ssueeq - 董事长 十六级 7-21 10:59说的那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