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公司必须变相裁员的表现,理由如下:01、间接证明公司运营状况不佳;02、想让员工自己提出离职;03、裁员的前奏。
01、间接证明公司运营状况不佳
目前正出于武汉新冠肺炎特殊时期,很多企业无法做好消毒方面的工作,也保证不了员工能正常上班,只能要求员工继续等待复工。
实际上这也是公司运营状况不佳的一种表现,毕竟如果公司运营各方面还是非常正常的话,那么不至于会让员工放那么长的假期,这样也会公司的运营出现问题,除非是公司在运营的情况下也无法盈利,才会这么做。
02、想让员工自己提出离职
如果公司迟迟不通知你上班,除了不能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想让员工自己提出离职,毕竟让你放长假就证明公司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人,这样如果有些人忍受不了,继而提出离职的话,那自然是公司最想看到的情况。
毕竟好歹你也是跟公司一起奋斗过,直接说让你走也不合适,倒不如让你自己提出离职,这样他们也不用做坏人。
03、裁员的前奏
公司如果让员工放了很长时间一段假,那就说明公司的资金方面是非常紧张的,因为一旦上班,公司可能根本就支付不出那么多的工资,所以只能让员工以为还有希望,继续等待。
但是一旦开工之后,公司实在是运营不下去的话,那么裁员也是早晚的事情。对于企业来说,到了生存关头,哪里还顾得上情义之类的,毕竟公司都开不下去了,要情义又有何用。
只能说今年的新冠肺炎影响太厉害了,导致很多公司别说发展,就连生存就非常难了。所以不得以,只能让员工等待复工,实在不行也就只能实行裁员了。但是相信一切都将会过去,只是时间的问题。
我是一名劳动仲裁员,单位显然是想通过变相的放假来规避劳动法,试图让你主动提出辞职,从而避开经济补偿金,我给你提如下建议:
1、如果单位有通知你到其他岗位或者通知你待岗、放假的,一定要保留书面的证据,比如:单位的调岗、待岗、放假通知。
2、你继续每日按时到岗要求上班,坚持1个月,如果单位到时不给你全额工资的,你就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给你。
3、如果单位既不安排工作,也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你的话,你是属于待工待岗,那么,由于用人单位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你,侵害了你的就业权,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生活费给你。不过就没多少钱,是按照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4、最好的处理办法:你每天坚持上下班,不论到了单位有没有岗位提供给你,都坚持下去,放心吧,这样做你是可以拿到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和单位这样耗着也算个办法。
5、你千万不要没有拿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主动辞职,这样可能连经济补偿金都拿不到。
6、你可以得到的诉求如下:
<1>经济补偿金。但有前提,就是一定要想办法让单位辞退你,如果单位不愿辞退你的放在,你就要按我前面所说的,按照上班,坚持一段时间,至少1个月,然后到领薪的时候,要求单位支付你全额工资。但要注意一定要注意收集好上班的证据。如果单位不愿意给你全额工资的话,立刻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向劳动局投诉,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单位给你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2>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由于单位一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从你入职后的第2个月起算,单位要按月支付你双倍工资,但目前只给了你其中的一倍,所以要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九十八条。
<3>不知道你有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如查没有,你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之所以要提出这一诉求,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在补缴社会保险的过程中,面临较重的滞纳金处罚,你提出这一诉求,可以作为你与单位进行调解的重要砝码。必要时,可以放弃补缴,而要求单位将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直接给你个人,双方都有好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7、至于经济补偿的双倍赔偿金。由于你不是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也就不存在这一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8、必要时,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下先。
9、如果认为我回答对你有用,给我加分啊^_^。
劳动法是有规定不能放长假来变相裁员的,公司放长假来变相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如果一个月后没有叫你复工,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2、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又是它辞退你,你应该得到7个月的工资补偿和另加一个月的待通知工资补偿。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好了,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