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被注销,母公司是有义务继续履行员工的劳动合同的。
一、分公司撤销后,母公司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既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既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分公司撤销后,母公司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遣散需根据员工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分公司被撤销,不会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情,总会提前告知,所以不存在额外的一月工资问题。
可以继续维持劳动关系,也可以按照劳动法支付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这些都是可以的。如果情况不适宜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的话,应该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你强行要求维持劳动关系的要求不大可能实现。当然如果具备客观条件的话则可以。
要看合同是和分公司签还是母公司签,而且签订合同的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