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2024-11-25 16: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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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审判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扩展资料:

案例:

女子“误诊疑云”追踪:延期开庭 等待司法鉴定

2015年01月20日06:43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不来例假,女子小凤(化名)去省城庐江路某大型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月经不调”,听信该医院陆医生推荐,小凤来到位于西环中心广场内的一家“私人诊所”就诊,服用了该诊所开的保健品,后来却流产,痛失孩子。

1月19日,记者从庐阳区法院获悉,因原被告双方均于日前提出司法鉴定,案件将择期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原定于1月19日下午在庐阳区法院审理。

不过,19日上午,办案法官向记者表示,日前,被告医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此次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关联度做司法鉴定。

同时,原告方也提出申请,要求对因此次医疗事故造成了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相关费用做鉴定。

为此,法院将等待司法鉴定意见出来后,再另行安排时间开庭。

参考资料:人民网-女子“误诊疑云”追踪:延期开庭 等待司法鉴定

回答2:

申请延期审理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使法院推延开庭审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对抗对方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平衡当事人间的诉讼权利,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为本案提供更多、更详细的证据,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的裁判。 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遇有以下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申请:(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指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和负有赡养、扶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须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则泛指如:其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甚至无法进行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况的证人,开庭审理不可缺少的翻译人员等。(2)当事人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证人,发现了新的证据线索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以收集、调查新的证据,并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需要重新予以鉴定、勘验,或者已有证据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3)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延期审理,以便准备充分的资料参加诉讼,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另一方当事人认为需针对变更或增加的诉讼请求,收集证据,作应诉准备的,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申请。追问: 《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解释对申请延期次数没有明确规定,延期多长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期限,即: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 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由此可以看出,申请延期审理的次数和时间要受审理期限的限制,不是无限制的。

回答3:

要看具体案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