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说的产权70年是什么意思

70年后又会怎么样!
2024-12-15 10:01: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产权永久都属于你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限的,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以划分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我们购买各类商品房之后,获得的是房屋产权,包括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有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国家根据开放商开发类型不同,出让的年限也不用房屋所有权永久归属我们,只要你的房子没有完全毁灭,你就一直享有所有权,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会有到期的问题。

回答2:

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永久的产权,所说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寿命了,估计到那时候也破的不成样子了,现在超过70年的住宅区,还真是少之又少啊!~~~我到现在就知道故宫什么的超过70年了,住宅没见过.

回答3:

事实上,我国《物权法》对于70年产权到期之后的后续问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而对于届满之后的相关手续,第40条和第41条分别作出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回答4:

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回答5:

产权70年是指开发商在开发建楼前对土地的使用年限审批为70年,他与你所购买的产权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如果房屋遇到拆迁要按当时的拆迁价及地段给予返还或就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