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截止到2012 年4 月4 日 中国因公护照免签情况
序号 协议国 互免签证的证件类别 生效日期 备注
1. 阿尔巴尼亚外交、公务(特别)护照1956.08.25
2. 阿根廷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93.08.14
3. 阿联酋外交护照2012.03.21
4. 阿曼外交、公务(特别)护照2010.04.16
5. 阿塞拜疆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1994.02.10
团体旅游1994.05.01
6. 埃及外交、公务(特别)护照2007.01.27
7. 巴哈马外交护照(短期访问需停留30天以上人员,需事先办妥签证) 2009.06.15
8. 巴基斯坦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87.08.16
因公普通护照1988.04.30
9. 巴西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04.08.10
10. 白俄罗斯外交、公务护照;团体旅游1993.03.01
11. 保加利亚外交、公务2012.04.04
12. 贝宁外交、公务、因公普通、附有“公务证明”的普通护照1993.11.06
13. 秘鲁外交、公务(特别)护照2004.05.12
14. 波黑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标有“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1980.01.09 *1
15. 波兰外交、公务护照、海员证、机组人员证件1992.07.27
16. 玻利维亚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87.11.15
公务普通护照2008.01.18
17. 朝鲜
外交、公务护照1956.10.01
因公普通、因公团体护照1965.01.01
18. 赤道几内亚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06.01.01
19. 俄罗斯
团体旅游2000.12.01
外交护照,随车执行公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指定定期机组人
员、持海员证执行公务船员
2001.05.25
20. 厄瓜多尔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87.07.11
因公普通(特别)护照1988.12.25
21. 菲律宾外交、公务(官员)护照(限临时访问人员) 2005.02.28
22. 哥伦比亚
外交护照1987.11.14
公务(官员)护照1991.11.14
23. 哥斯达黎加外交、公务护照2008.01.15
24. 格林纳达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10.01.17
25. 格鲁吉亚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团体旅游1994.02.03
26. 古巴外交、公务(官员)、因公普通护照1988.12.23
27. 圭亚那外交、公务(官员)、因公普通护照1998.08.19
28. 哈萨克斯坦外交、公务护照1994.02.01
29. 黑山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加注“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1980.01.09 *1
30. 吉尔吉斯斯坦外交、公务护照2003.06.14
31. 柬埔寨外交、公务护照2006.09.14
32. 克罗地亚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95.04.09
33. 老挝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有效公务签证的普通护照1989.11.06
34. 立陶宛外交、公务护照、海员证(随船) 1992.09.14
35. 罗马尼亚外交、公务护照1981.09.16
36. 马尔代夫外交、公务护照1984.11.27
37. 马耳他外交、公务护照2008.03.06
38. 马来西亚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11.05.18
39. 马其顿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标有“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1994.07.19
40. 蒙古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1989.04.30
41. 孟加拉国
外交、公务(官员)、因公普通、加注“政府公务”或“免费”
字样的普通护照
1989.12.18
42. 缅甸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98.03.05
43. 摩尔多瓦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公务”字样的普通护照;团体
旅游
1993.01.01
44. 墨西哥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98.01.01
45. 南非外交护照2010.11.27
46. 尼泊尔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06.10.16
47. 萨摩亚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11.02.18
48. 塞尔维亚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1980.01.09 *1
49. 塞浦路斯外交、公务护照1991.10.02
50. 塞舌尔外交、公务护照1992.02.20
51. 圣马力诺外交、公务、普通护照1985.07.22
52. 斯洛伐克外交、公务(特别)护照1956.06.01 *2
53. 斯洛文尼亚外交、公务护照1994.07.01
54. 苏丹外交、公务、特别、官员护照1995.10.26
55. 塔吉克斯坦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公务"字样的普通护照1993.06.01
56. 泰国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03.10.18
57. 坦桑尼亚外交、公务护照2005.07.11
58.
特立尼达和多
巴哥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06.11.23
59. 突尼斯外交、公务(特别)护照2006.09.29
60. 土耳其外交、公务(特别)、因公普通护照1989.12.24
61. 土库曼斯坦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公务"字样的普通护照;团体旅
游
1993.02.01
62. 委内瑞拉外交、公务护照1989.07.13
63. 文莱外交、公务(官员)护照2005.06.18
64. 乌克兰外交、公务护照和海员证2002.03.31
65. 乌拉圭
常驻对方国家使领馆人员所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88.11.07
外交护照1994.01.01
66. 乌兹别克斯坦外交护照2010.07.09
67. 新加坡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2011.04.17
68. 匈牙利外交、公务护照1992.05.28
69. 牙买加外交、公务(官员)护照1995.06.08
70. 亚美尼亚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1994.08.03
注:
*1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有关协议。
*2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有关协议。
* 根据2007 年10 月25 日生效的《中英关于便利人员合法往
来和打击非法移民活动谅解备忘录》之《实施细则》,双方给予所有
持外交护照和部分持公务护照人员免签待遇。
* 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
要求,持有关免签护照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求因公普通护照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