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毕业报考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算应届毕业生吗?

2025-01-01 06:08: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 中政申论批改系统专家为您答疑!
您属于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章程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 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考生类别填写应届毕业生。
若仍有疑问,欢迎向 中政行测题库 或 中政申论批改专家提问!

回答2:

不算,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是属于人事档案,不属于学生档案了,你已经上班的话属于私企人员(你上班的地方是属于国还是私企),没上班就是自由职业。

回答3: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14年国家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计算截止时间是:
1、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2、201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3年10月16日前取得。

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希望能帮到您O(∩_∩)O

回答4:

可以算应届毕业生,具体可以看招考公告,有详细说明,话说楼主跟我一样情况,我也是2012毕业生。

回答5: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