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出现和流行的﹐它指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这种文学﹐包括散文的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
过去劳动人民所创作的无量数的口头文学作品﹐起著辅助人民的现实生活﹐哺养他们的精神活动等社会作用。到了现代﹐他们又在社会和本身生活的要求下﹐创造了新的民歌和新的传说﹑笑话﹐它们更广泛﹑更直接地配合人民的生活﹐反映人民的舆论﹐与时代的进步作家的作品互相呼应和配合﹐起著帮助改革社会和推进生活的作用﹐尽管两种文学在传统和风貌等方面存在著种种不同的地方。在当前﹐那些传统的民间文学作品﹐一方面仍然以口头的方式在广大民间流传著﹐继续起著各种效用﹐另一方面﹐由于学界的重视﹐对它广泛地进行采集(也包括那些新的作品在内)﹐经过选择和整理﹐送还到广大人民中间去﹐使它能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发挥新的作用。这种作用﹐往往不是一般的教科书所能够代替的﹐至少在使劳动人民认识自己先辈的历史和鼓励他们的社会正义感情等方面是如此。至于那些新的民间文学作品﹐对于当前广大人民能产生的教育作用﹐就更不用多说了。
民间文学的现实作用﹐还有另外的一方面﹐那就是经过研究後的理论知识的作用。把民间文学作品作为对象﹐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它进行研究﹐所得出的科学原理﹐用以教育广大人民﹐这首先使人们理性地认识过去和现代广大物质财富生产者所创造的语言艺术的种种方面──它的本质﹑特点是什么﹖它是怎样产生和发展的?它与别的艺术和社会的关系怎样?它起著什么社会作用﹖……人们认清了这些﹐不仅能够正确了解作为劳动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的民间文学﹐同时也更深刻地体会到“人民创造历史”等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理。它还将进一步激励人们在当前“四化”的庄严的大进军中的创造热情。
总之﹐民间文学作品及其研究成果﹐都是今天广大人民社会主义教养不可缺少的成分。
民间文学的蒐集﹑研究与文艺学及文化史等的关系民间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文学──有些学者说它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事象。这种文学或文化﹐是国家﹑民族中广大物质财富生产者所创造和拥有的精神财富。它不但有自己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也有它独特的表演过程和传播的方式。它无疑是民族文学或文化中的重要部分﹐自然要成为民族文艺学及文艺史探讨和叙述的对象﹐特别像我们这样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是如此。但是﹐过去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特殊的文学受到歧视﹐不但对它缺少科学的研究﹐就是蒐集﹑保存工作也没有多少人去著手。“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後﹐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後﹐情形大大改变了。但是传统的或某些新的偏见还存在著。因此﹐现代的文艺学或文艺史在理论概括上或历史的探讨和叙述上﹐还不能给予它以应有的﹑充分的位置。近年来﹐随著学风的转变﹐这方面的学术界正在逐渐打破那些固有的或外来的框框﹐把这种特殊的﹑富有价值的劳动者的文学作为民族文学的重要部分﹐给以科学的探索和确当的叙述﹐努力使我们新的文艺学和文艺史具有更高的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学术的特色。
至于民间文学的蒐集﹑研究与文化史以及文化学的关系﹐同样是密切的。文化史﹐特别是文化学﹐它在我们国家还是相当年轻的学问。文化史及文化学的探究﹑叙述﹐自然应该以世界的或民族的整个文化为对象﹐它既包括物质文化﹐也包括精神文化﹔既包括上层阶级的文化﹐更应包括一般民众的文化。劳动人民的文学无论从量看﹐或从质看﹐本身固然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事象﹐更需要指出的是它还包含著其它的文化成分和跟它同时并存的各种文化事象密切相关(例如民间歌谣对于其他艺术﹐乃至与生产活动﹑社会组织等的联带关系)。要叙述中国汉民族或其他兄弟民族的文化史﹐乃至于编纂他们的文化学﹐决不能漏掉或抛弃民间文学这种重要的精神文化产物﹐否则﹐不仅使它概括不周全﹐还可能影响到对整个文化现象评价和叙述的准确性。如果充分注意到这点﹐我们的文化史乃至于文化学的著述﹐不但要以难得的丰富性和民族特色见长﹐还会以较高的科学性受到国际学界的注目。
一、认识价值
1、民间文学与民众历史
民间文学是人民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人们可以从民间文学中窥见人类历史发展的脉络。高尔基:如果不知道人民的口头创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劳动人民的真正历史。拉法格是马克思的学生,也是他的女婿,后来成为19世纪法国工人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他说:民间文学是人们的灵魂的忠实、率真和自发的表现形式,是人民的知已和朋友,也是人民的科学、宗教和天文的备忘录。所以说,民间文学是民众口传的历史,在早期的各种神话、史诗,形象地传递着史前人类社会的各种信息。这种都以其特有的人类童年时期的天真、与执着,表现出了无可替代的文化史价值。阶级社会出现以后,阶级压迫、阶级剥削以及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构成了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就成了口头文学频繁表现的重要题材。在这里,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对抗的天然性与农民阶级反叛的合理性都表现得十分充分,这些作品,不仅真实地现现着现实社会的苦难与不平,而且还以其特有的敏锐与深刻,反映出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它是用艺术方式口撰而成的民众生活史,它给后世人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活的生活文化史资料,从而使民间作品的价值不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会随着历史的延续,而愈被人们当作反思的对象去加以认识、加以研究。
2、民间文学与民俗风情
民间创作,本身就是民俗生活的一种存在方式。民俗是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它以一种思绪形式出现时,它是一种民俗心理、民俗观念;当它以某种行为方式出现时,就构成某种信仰活动或民俗仪式;而当它表现在人们口头的时候,在很多情况下,就成了口头创作。如牛郎织女的传说,它不仅是传说,又是一种信仰的遗留,也是一种民俗活动的实录。所以从某种角度说,民间作品,既是习俗内容,也是习俗形式。是一种风俗画。
3、民间文学与民众伦理
民间作品对人伦关系的反映也是很广泛、很深刻的。其中,家、家庭、亲族关系是民间作品中经常涉及的内容,这对于认识我国家族结构的民族性特点及民众伦理观念,有独特的价值。家族,是社会结构的基本民俗形态,是最小的社会群体。而家族关系,是人与社会开始发生联系的最早形式。家庭内部以辈份定尊卑,以血缘别亲疏。对血亲长辈的遵从,对嫡系儿孙的厚爱,对媳妇的另眼相待。因为婚姻关系唯一价值是生儿育女,接续香火。这是家族关系的特点,也是中国民众传统的观念。
家庭结构内部有两对基本矛盾:一是血亲家长与直系晚辈之间的矛盾;一是直系血亲与外性姻亲之间的矛盾。九族,是封建家族的完型形态,也就是以本人为基准,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玄孙,连本人和他们的配偶一起构成的父系血亲家族。在此基础上,又通过联姻的方式,扩展更大范围的亲族结构,“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便是封建关系的基底与内核。“朝中有人好做官”。旧时,当官的可以按照血缘亲族关系互相提携;在民间,当亲族成员的力量不足以担负某种职能时,亲族结构就会向外延伸。“结拜兄弟”,成为准血缘关系。“哥们义气”相当深厚。
民间文学 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包括神话、民间传说(见中国民间传说)、民间故事(见中国民间故事)、歌谣、民间叙事诗、说唱文学(如平话)、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文学作品。
民间文学的特征
①口头性。用口头语言创作和传播是民间文学的一个主要特征。在过去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广大劳动人民不能使用文字,他们只能用口头语言去构思、表现和传播。现在,大多数人已经认识文字,但不少的场合,他们仍然要用口头语言歌咏或讲述广大人民熟悉的、千百年来民间传承的文学形式,如故事、歌谣等。
②集体性。民间文学作品,是群众的集体创作。所谓集体创作,既包括作品内容的思想、感情和想象,形式和艺术表现以及作品的所有权等诸方面,更包括整个创作和流传的过程。有些作品,在不断传唱或讲述的过程中,受到无数唱述者的加工、琢磨。所以,民间文学作品一般无法署名。有一些民间文学作品,经群众中具有优秀才能和丰富经验的歌唱者、说故事人的加工,具有一定的个性,但其个性是能够与广大群众口头创作的集体性融和在一起的。
③变异性。由于口头语言的不稳定性,民间文学作品在流传和讲唱的过程中,常常因时间、地域、民族的不同,以及传播者的主观思想感情和听众的情绪变化等因素,而有所变异。这种特征是上文所述的口头性、集体性所产生和自然的果实。
④ 传承性 。民间文学同风俗习惯一样,一般都靠行动、语言传播和继承。这种群众集体传承的文化具有不可低估的生命力。德国16世纪的民间故事《约翰·浮士德博士的一生》不仅在当时深为人们所喜爱),后来也一直在民间流传,成为后世作家(如歌德)创作取材的源泉。
⑤直接的人民性。在衡量文学的价值时,往往提出“人民性”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人民的口头创作有它的巨大优越性。民间文学的作者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它的见证人。具有优越的人民性的民间文学,内容相当广阔,它蕴藏和放射着人民的英雄主义、爱国主义、乐观主义、人道主义和献身精神等崇高思想和美德。民间文学不仅表现了人民的痛苦和希望,也表现了他们的典范人格和崇高品质。
⑥优越的艺术性。民间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文学,一种用语言以及兼用表演的艺术。它必然在某些方面具有艺术的特点。散文故事、叙事诗等大都有人物、情节,长诗、短谣以及部分谚语、谜语,大都有一定的句式和韵律,小戏有故事情节与对唱形式等。但仅仅这些还不能完全证明它的艺术性。许多民间文学作品还有独自的和优越的艺术特点。中国近年陆续发现的兄弟民族史诗,其艺术成就使世人惊异。至于那些多得数不清的情歌和抒情歌谣,在表现欢乐和痛苦的情思上 ,往往超越作家的同类作品 。而那些短小的故事 、谚语、歇后语,真正使思想、经验、智慧凝缩得像 5个指头捏紧的拳头 。从风格上说,朴素、简练 ,是一般民间文学的特点。总之,民间文学的艺术特色和优点是多方面的,有的还是不可企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