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3年劳动合同,公司在上海,我被派到苏州办事处工作。今年9月26日,合同刚满一年,公司以行

2024-12-02 20: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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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出具书面的解除凭证.如不出具可以要求劳动监察强行介入要求公司出具.
2.拿到解除凭证后你可以通过仲裁途径向公司主张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3.至于是否加班需要你自行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你很难主张加班费!

4.另外你要证明每月劳动报酬的平均数额.这是作为计算赔偿数额时的基数.否则相关部门会按照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来作为计算赔偿数额的基数!
4.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要求补缴!按照每月400元的补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也就是无效的!你不予承认即可!
5.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从立案到作出裁决是60日内.如案情复杂会延长15日!至于当事人不服裁决后续起诉至法院的话.那无法估计确切时间!
6.如果能够证明合同实际履行地是在苏州的可以在苏州提请仲裁.如果不能证明是在苏州的.可以在上海提请仲裁!

7.请采纳.如还有疑问可以加群详询.详见用户资料!

回答2:

第一,就公司以行业进入淡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这肯定是不合法的,这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39条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关于预告解除的条件,因为淡旺季是劳动合同成立时能够合理预见的情形。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两周选择,一是强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另外一种选择是要求支付赔偿金,要求两倍经济补偿金。
第二,就保险部分,公司一次性将钱给你是不对的,不能以工资的形式发给劳动者。这种情况需要用人单位补足所负担的保险费用,当然你以前所需要个人缴纳的部分也需要补齐。当然,你觉得直接拿到手这些钱合适也可以不再追究保险部分了。
第三,对于加班部分,周末值班是需要给付加班费的(2倍),如果法定节假日没放假的话,是3倍,将来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一起要回来的。
第四,老板说你在外面玩什么的毫无意义,他需要提供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据,他肯定没有,甚至他们连相关的规章制度都没有。
第五,你说的公司考核制度不完善,没有打卡上班制度什么的,没关系,你还有很多其他方式证明你们劳动合同是存在的,比如发工资的凭条呀,给你下任务的记录呀,给你那每月四百块的保险呀,甚至工作服都是可以的,这个没必要担心。
第六,就仲裁程序问题。你在提出仲裁申请五日内,仲裁机构需要作出受理的决定。受理之后,仲裁庭审理劳动仲裁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也不会太久,关键是担心执行比较久。
以上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还是用了不少时间,望采纳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