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快递公司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你要是长期走快递的话,要找个比较有保证的快递公司。像你这种已经把货物遗失的情况,你可以根据你这货物的实际价值,之后开取证明,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快递合同应当属于货运合同,根据《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由于你跟快递公司签订合同为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你可以主张合同中保价免则部分无效。这样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话虽这么说,但实际中还有很多问题,首先该免则条款是否属于无效可能有争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由于没有保价,你如何举证你寄送物品的价值呢,光凭快递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很难做为有效证据。
快递的丢失判例大多是双发达成协议或者分担损失,你可以查一下做参考。
你得说详细的!是什么货物,价值多少。你有没有保价。走什么公司。你想要赔偿得证明你的货物价值多少,
如果超出快递公司在快递单注明的价值,只能按快递公司的赔偿。
向快递公司索赔,并承担所有费用,责任。
如果没有保价,就是快递费的两倍。保价 了就是看保价多少来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