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的话,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额;
4、一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赔偿;
5、手部受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下:
三级工伤: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3)一侧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四级工伤: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五级工伤:
16)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7)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六级工伤:
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七级工伤:
16)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八级工伤: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九级工伤: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十级工伤: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不懂可追问,祝顺利!
你看一下这个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1、六级: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2 、七级:16)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3、八级: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4、九级: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5、十级: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附: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描述,是无法进行伤残等级初步的判定的。因为不知道是那根手指,也不知道有几根手指。
建议员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对照。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替代GB/T16180一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在2014年已经修改标准为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
1.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相关规定,每只手指近端,远端离断伤的等级都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而获得伤残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属于十级伤残标准。
你需要到劳动局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再商谈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就需要诉讼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