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如果你想要转移社保,那么需要符合相应条件。要在正常办理减员的资料之后,第二个月进行申报。之前如果申请了东莞社保转入到佛山的手续,那么你需要保证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才行。而且要符合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相关申领待遇,而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申领手续办理才行。
办理材料:
需要填写转出申请,还有相关的转移需转出个人委托书,需要有单位的公章才行。同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也都是需要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需要公司盖章,不然也无法进行申报。
1、如果你不能确定在佛山市长久发展,不必急于转社保关系,在不久的将来社保将实现全国联网,到多地缴纳的社保时自动合并;
2、如果你准备在佛山市长期发展,可以考虑转移社保关系,在佛山市工作并参保后,带身份证到东莞市原缴费地社保局办理关系转出,然后到佛山市缴费地社保局办理存档即可合并。
转过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