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是指开证行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后,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交或手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衫简嫌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较多使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UCP500规定,如果信用证中未表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字样,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
这样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只有在过期未履行或毁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咐差下才可取消!
信用证有不撤销和可迅返撤销 而信用证是由开证行开立的 除非开亩判饥证行注明次信用证是可撤销 不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撤销的 取消或修改要由开冲陪证行
在L/C有效时间已过银行会自动帮你取消,针对客户的申请银行都会配合进行修改。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