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向所在的考点提供申请补办成绩单的材料,包括本人申请报告(务必注明需补办成绩单的年度)、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丢失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2、各考点受理考生补办成绩单申请,审核盖公章后寄至考区。
3、考区于每月15日前将汇总的补办申请寄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办的成绩单寄至考区。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卫生局。
扩展资料:
主管护师资格证补办材料:
1、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合格人员补发登记表》一式两份。
2、刊有证书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当地地级市日报、整张报纸原件)
3、河南省人事厅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4、原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一寸免冠白底近期彩照四张(同底版)、二寸免冠白底近期彩照二张(同底版)
6、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书》丢失,本人应提交充分证明向原发证机构申报补发,并登报声明原证作废。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注册。有效期满,持证人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其《证书》自行失效。
扩展资料
一、《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作为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证书》分高、中、初级三种,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放、伪造、涂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向人事部购领。
三、《证书》发放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部门负责,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1、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通知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填写登记表(表式附后),并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及《证书》工本费(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2、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登记表分级别编制发证人员名册(包括人员姓名、专业、所获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等),填写《证书》,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职改工作部门审核。
3、各地区职改工作部门在审核后,应在《证书》加盖钢印,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4、考试管理机构管理《证书》的发放,并应将考试合格者的答卷等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5、如《证书》丢失,本人应提交充分证明向原发证机构申报补发,并登报声明原证作废。
四、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注册。有效期满,持证人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其《证书》自行失效。
五、各地区、各部门在《证书》发放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不得乱收费。如有违反,要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者的责任。
申请补办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设区市级以上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证作废声明,并提供该报纸,以及个人档案中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人员登记表》。
我们这里是这样规定的:
1、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合格人员补发登记表》一式两份;
2、刊有证书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当地地级市日报、整张报纸原件);
3、浙江省人事厅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4、原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一寸免冠白底近期彩照四张(同底版)、二寸免冠白底近期彩照二张(同底版);
6、身份证复印件。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
你的补办好了吗,我的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