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转成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怎么做?

2024-12-26 06: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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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改变用途的大致程序:
1、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
2、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
3、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

回答2:

一、区别具体情况
1、该地块是出让土地,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2、该地块是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程序和手续
由于各地在实际操作中都会有一些区别,所以建议您最好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咨询。下面的回答仅供你参考:
报送材料:
1、国土证原件
2、申请书1份
审批程序:
1、申办单位把以上资料送到规划办办证厅办理;
2、待规划审批后,由规划办呈市府审批;
3、市府审批同意后,由规划办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
批复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黄证)。
审批周期:20个工作日(规划办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