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03年3月13日,本公司(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书》,本公司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国资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15.39%股权,该部分股权未被质押、冻结或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控制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37.16%股权,该部分股权性质将由国家股变为法人股。
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与新疆众和之间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新疆众和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根据2003-06-21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03年3月13日,本公司(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书》,本公司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国资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15.39%股权,该部分股权未被质押、冻结或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控制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37.16%股权,该部分股权性质将由国家股变为法人股。.
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与新疆众和之间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新疆众和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两个都是上市公司。
特变是众和的大股东。详细资料可以上股票系统的f10,看众和的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