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车辆损失扩展险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附加险仅适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用途的特种车。
第二条 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特种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下列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作业中车体失去重心造成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二)保险机动车吊升、举升的物体造成的保险机动车的损失。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 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商业保险
特种车车辆损失扩展险 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附加险仅适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用途的特种车。第二条 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特种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下列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作业中车体失去重心造成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二)保险机动车吊升、举升的物体造成的保险机动车的损失。第二条 赔偿处理本附加险实行15%的绝对免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