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老师: 我的朋友海霞2000年和刘先生结婚,婚后,她就辞去工作,一心照顾家人的生活起居,丈夫在外做自己的生意,一家生活过的相当不错。2002年儿子出生后,朋友把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2007年,她得知丈夫在外有了第三者,好言好语劝丈夫回心转意,丈夫对此毫不理会。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海霞,两人对夫妻财产也做了分割。 2009年春,海霞从其好姐妹那里得知,他丈夫在离婚前早有准备,提前买了两套房子登记在他朋友的名下。海霞知道此事后,多次向丈夫交涉,要求分割这两套房产,但她丈夫却对此不理。 现在两人已离婚,海霞还能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吴琳 吴琳: 根据你说的情况分析,你的朋友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根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据此,你朋友的丈夫提前买两套房子登记在别人的名下,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你的朋友海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你的朋友海霞必须在发现丈夫隐匿财产的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所以你的朋友自发现次日起两年内都有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