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除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规划审查,还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同时在紫线范围内,将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