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办贷款要交担保金,合法合理吗?

2024-11-26 15: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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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收的担保金其实就是由担保公司对银行放贷进行的担保行为收取的佣金,在北京不存在担保金的问题,一般是由开发商使用专用的担保款项对贷款者进行担保,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担保的话由第三方也就是担保公司对银行贷款进行担保,下面是银监会新出台的七不准,其中第三项禁止以贷收费,大家分析下看看是否违规!关于公布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一、“七不准”内容 1、不准以贷转存 信贷业务应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准存贷挂钩 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3、不准以贷收费 不得借发放贷款或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4、不准浮利分费 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5、不准借贷搭售 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6、不准一浮到顶 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7、不准转嫁成本 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费用不得转嫁给客户。 大家有没有觉得本来应该是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无形中转嫁给了消费者。开放商挣了钱,银行收你半辈子利息,结果风险还要自己买保险承担。合不合法不知道,反正是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