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2024-11-23 15: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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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全国人民制定的,是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人民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服从人民自己的意志。因此,这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公民不仅必须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还要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国家的统一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维护国家的统一是每个公民所必须承担的神圣职责。中国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已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国家禁止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每个公民都必须维护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三、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为了防止国内外阶级敌人窃取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机密,保卫国家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进行,宪法规定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包括爱护国家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包括遵守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四、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任何公民都必须维护,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五、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国公民的光荣义务。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
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六、依照法律纳税  税收是国家预算收入的组成部分,是积累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重要方式。中国的税收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政权建设,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和保卫人民的胜利果实。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税收的种类和纳税办法,由有关的法律、条例等规定。对违反税收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理(见税法)。
1、《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这是公民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2、)其他方面义务。《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回答2:

(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这是公民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方面义务。《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回答3: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要求的首要义务。
  (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这是公民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方面义务。在宪法中,除以上专门规定的公民五种义务外,在基本权利条文中还规定了其他四种义务。《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回答4:

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
  (1)基本义务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2)基本义务具有制度保障或法律保障的性质。
  (3)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的一体性。
  1.宪法第52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宪法总纲规定,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1.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3.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4.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5.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1.祖国安全是指国家领土、主权不受侵犯和国家各项机密得以保守,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2.祖国的荣誉是指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3.祖国的利益对外是指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荣誉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是指相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国家利益。
  (一)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二)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三)具体规定: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对被羁押的人不征集服兵役;
  3.因身体条件不适合的免服兵役;
  4.对全日制学生和是家庭唯一劳动力的人实行缓征。
  (四)我国公民服兵役义务的形式:
  1.服现役--参加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2.服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
  3.参加军训--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的军事训练;
  4.承担优抚费--人民群众对义务兵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计划生育。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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