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易轶律师解答: 您好。关于您所说的这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就有法律效力了,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以反悔的。 《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的情形,于法无据,法院是会驳回您的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