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牧、太守、刺史”有什么不同之处?

2024-12-19 19: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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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承西汉旧制以县、郡(国)、州为行政单位,并以州来划分。县为最小行政单位,其长官于大县称长,小县称令,皆听命于郡之太守,国之国相。郡设太守,国设国相,掌管一郡(国)的行政、财政、税收、治安大权,皆为秩两千石的官职。而州则设州刺史,行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之权,其秩为六百石,比太守低得多。但,在黄巾之乱后,为了加强对地方得控制,汉灵帝听从太常刘焉的建议,将州刺史升格为州牧,行一州之军政大权,其秩也为两千石。 时间是 汉初。沿秦制,一直到唐代的时候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