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2 当采用明敖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3 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98)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2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一般常用金属管,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用PVC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