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如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期限;6、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做出决定的日期,同时必须加盖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你所提到的处罚决定书没有加盖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印章,形式上存在缺陷,同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