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 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2.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2 年 , 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状况证明 。 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3.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 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4.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享受政府生活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