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怎样确定赔偿责任?

2024-11-02 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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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已先行赔付的,保险公司有权予以追偿。

回答2:

根据哪一方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保险公司有权予以追偿、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额度承担赔偿责任、行人故意造成的、财产损失的。

2、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已先行赔付的、法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1、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且有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2、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3、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如非当事人直接申诉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死亡或无行动能力,由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交警支队交管科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