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您好:首先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这就要看您是婚前申请的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后那么就是有双方各半的财产权。如果分割得看您的房子是否满五年,如果满五年完全可以上市交易,将财产转换现金双方各半,但如果未满五年,那么是不允许交易的,只能有当地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回购,如果不愿意分割房屋,那么可以评估下房产价值,双方协商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