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区C2组团C07-5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8 浏览次数:268
大兴(2013)9号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区C2组团C07-05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191186.9平方米,共分二期开发建设。
住宅建筑面积164038平方米,全部为保障房(即限价商品住房);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26108.9平方米。
建设范围
一期:东至规划镇区西街,南至规划工业区北街,西至京台高速道路东边线,北至规划镇区南街。
二期:东至规划镇区西街,南至规划工业区北街,西至京台高速道路东边线,北至规划镇区南街。
二、建设内容
1、一期建筑面积103793平方米(其中住宅:96835平方米;商业:0平方米;办公:0平方米;其它6958平方米)。
建设内容:
1)住宅楼:2#住宅楼(17826平方米)、4#住宅楼(18198平方米)、6#住宅楼(17870平方米)、8#住宅楼(17835平方米)、9#住宅楼(10688平方米)、10#住宅楼(10688平方米)、11#住宅楼(10688平方米);
2)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10平方米,位于9#楼首层)、文体活动站(建筑面积1070平方米,位于2#楼、4#楼地下一层)、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2140平方米,位于4#楼与6#楼之间)、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位于10#楼首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位于10#、11#楼首层)、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位于9#楼首层)、警务工作站(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位于11#楼首层)、自行车库(2255辆,建筑面积3792平方米,设于2#、4#、6#、8#、9#、10#、11#楼地下一层);
3)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位于2#、8#楼地下一层)、垃圾分类投放站(用地面积120平方米,位于用地西北角)、燃气锅炉房(建筑面积380平方米,位于4#楼地下一层);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25189.34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绿地率:32.8%,共12640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55666.89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 2015年8月31日。
2、二期建筑面积87393.9平方米(其中住宅:67203平方米;商业:1040平方米;办公:0平方米;其它19150.9平方米)。
建设内容:
1)住宅楼:1#住宅楼(17835平方米)、3#住宅楼(17828平方米)、5#住宅楼(17820平方米)、7#住宅楼(17826平方米);
2)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S1#楼建筑面积550平方米)、(S2#楼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49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自行车库(1565辆,建筑面积2023平方米,设于1#、5#、7#楼地下一层);居民汽车场库(955辆,设于地面和地下车库,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984.9平方米);
3)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电室(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位于地下车库);
本期区域内市政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无;
本期区域内绿化绿地率:32.8%,共1331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无。
计划建设时间: 2013年10月1日至 2015年10月31日。
三、拆迁进度
项目范围内已拆迁完毕。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2#、4#、6#、8#、9#、10#、11#住宅楼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警务工作站、自行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垃圾分类投放站、燃气锅炉房、自来水、生活用电、市政管道燃气、采暖、电话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11#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断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或围挡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
2、二期项目
1#、3#、5#、7#住宅楼与商业服务、公厕、自行车库、地下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电室、自来水、生活用电、市政管道燃气、采暖、电话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 7# 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断措施采用 施工围墙或围挡 。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 密目网覆盖 。
五、物业管理区域
本项目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 镇区西街 ,南至 工业区北街 ,西至 西环路 ,北至 镇区南街。
建设单位:北京正华永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