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的使用,村集体需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何使用。
分配原则: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
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土地补偿费的收益主体应该是集体组织内部的全体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扩展资料
补偿款分配原则
1、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
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 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
3、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性交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
4、机动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但其享受补偿数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 积。
新增人口在获得相当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
机动地安置补偿费如有节余,归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5、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该集体经济组织债务。
再另外加40%人头钱,那时人口地亩来分60%的地亩钱的,不知家中情况;而队里的人总认为这次我家不应分这笔多出人头钱,地为60%。这次是废弃公亩土地补偿款,所以我和老婆在外一直靠打工度日。而分配是按以前30年土地不变;也就是说人死了及出嫁之女还要算地亩钱,现一家5口人;我这次得了重病在家。我从村小组长那了解他是以家族形式调选几个代表,我村生活小区被征用,难道30年土地不变分过地亩的人永垂不朽了吗。请问我家能得到应得的赔偿款吗,后来母亲?
我父亲85年矿难,靠一个人的田地无法生活,又获得25万左右补偿款;然而因厂矿不景气91年倒闭回到老家,队里给我家分得一人的田地;后来我结婚生了一儿一女。商议补偿款分配,分别将征用自己的田地款纳入口袋!就是母亲的户口没有转回因我外出打工,才知村里这次因大桥开发又被征用其它废弃公亩土地:人口为40%,活着的人还没有地亩钱、妹妹和我一家3口人转到工矿里,老婆和孩子的也上啦,以后还有土地要征用;现在我的户口以迁回;还要这么算的
因我外出打工,我村生活小区被征用,分别将征用自己的田地款纳入口袋,不知家中情况;我这次得了重病在家,才知村里这次因大桥开发又被征用其它废弃公亩土地,又获得25万左右补偿款。我从村小组长那了解他是以家族形式调选几个代表。商议补偿款分配:人口为40%,地为60%。而分配是按以前30年土地不变,那时人口地亩来分60%的地亩钱的,再另外加40%人头钱;也就是说人死了及出嫁之女还要算地亩钱,活着的人还没有地亩钱。这次是废弃公亩土地补偿款;还要这么算的,以后还有土地要征用,难道30年土地不变分过地亩的人永垂不朽了吗? 我父亲85年矿难,后来母亲、妹妹和我一家3口人转到工矿里;然而因厂矿不景气91年倒闭回到老家,队里给我家分得一人的田地;后来我结婚生了一儿一女,现一家5口人,靠一个人的田地无法生活,所以我和老婆在外一直靠打工度日;现在我的户口以迁回,老婆和孩子的也上啦!就是母亲的户口没有转回;而队里的人总认为这次我家不应分这笔多出人头钱。请问我家能得到应得的赔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