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交通事 故责任认定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九条予以确定。 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 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予以确定。 不承担责任: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 通事故;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 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 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 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 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受害人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一并作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 的事实和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确定案件的责任承担人
您好!交通事故开车的人不是车主,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驾驶员没有能力赔偿,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