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关员签字并加盖放行章的下货纸正本。 3、报关单。 4、书面退关申请。 海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查验货物。 二、删单重报 (一)手册商品备案号、品名的更改 提供:1、原始单据;2、报关所用手册及复印件;3、核销单 (二)手册备案号的更改提供: 1、原始单据; 2、报关所用手册及复印件; 3、更改后使用的手册及复印件,且两本手册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叶一致。两本手册均应系该货物出口日期之前海关已备案未到期、未核销手册。 (三)经营单位、发货单位的更改提供: 1、报关委托书;2、原始单据;3、原始核销单;4、新核销单 (四)核销单号的更改提供: 1、新旧核销单及其复印件; 2、已结汇核销的需提供外管局的原原核销单未核销证明或加盖有已核销印章。 (五)货物品名更改 提供:1、原始单据;2、原始放行单;3、提单副本;4、新核销单(六)贸易方式(非底值辅料手册手册)更改(涉及手册备案号)原则上不予更改所有删单重报的报关单若已打印结汇、退税、手册核销联,均应一并交回海关。 三、改单 (一)成交方式更改 提供:1、体现成交方式的原始单据;2、原始放行单;3、结汇水单 (二)运费更改 提供:1、海运发票;2、原始放行单 (三)保费、杂费的更改 提供:体现保费、杂费的原始单据 (四)低值辅料手册改报一般贸易 提供:手册及复印件 (五)指运港、指运国、最终目的国的更改提供:1、原始放行单;2、原始单据;3、出口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