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属于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赔偿。第二、 根据民诉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的规定,男方不到场,法院可以可以强制其到庭,也可以经过传唤后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