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有哪些情形?

2025-03-18 15:17:3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注: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由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技术会议。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