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窗式服务模式存在工作运转不协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我们基层各单位正在努力推出一窗式服务,把纳税人办理的全部涉税事宜,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前台,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办结事项、窗口回转的模式,把过去纳税人需要较长时间跑税务机关找多部门多人才能办结一件事情的程序,改变为由地税机关内部流转,纳税人只要向地税部门的一个窗口申请或反映便能办结,体现了地税机关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有些地税干部认识上受传统陋习的影响,推行的积极性不高;在操作上受能力、水平的制约,办税效率较低;征管查之间缺乏健全的协调运行机制,不时会出现工作衔接不及时,造成工作脱节现象;办税窗口分类不合理,导致各窗口忙闲不均,有时有的窗口前出现排长队现象,延缓了一窗式办税模式的推行进程,阻碍了地税机关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实现。 (二)对纳税服务存在肤浅认识。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纳税观念的更新,客观上对我们提供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纳税服务不能还停留在浅层次服务上,而要努力实现由浅层次服务向深层次服务的转变。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办税就是最好的服务,这就要求地税人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与义务,依法检查依法征税;在行使税务自由裁量权时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公正合理。而我们有些干部仍然把纳税服务仅仅理解为建设一个宽敞明亮的办税厅、微笑服务、为纳税人拿一把椅子、倒一杯水等,在思想上把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对立起来,认为要坚持依法治税,就不能优化服务;要优化服务就难以做到依法治税。表现在工作中就是:当强化行风评议时淡化执法刚性,不敢依法进行检查和大力征管;在大力招商引资中,担心坚持依法治税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致使纳税人之间不能实行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引起纳税人的不满。 二、加强纳税服务的有效途径 (一)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地税干部素质 一是树立服务观念。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思维引导,彻底消除干部长期形成的不健康心理,牢固树立纳税人是我们的上帝、纳税服务无小事的服务理念,激发全体地税人的服务热情,诚诚恳恳做纳税人的服务生,将纳税人的需要转变为地税干部的主观愿望,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以真挚的情感体现税务干部的人文关怀,向纳税人提供真情、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地税干部的素质是提升服务质量的最根本因素。我们要重视和加强全员职业培训,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一窗式服务模式内涵和流程、税收法律法规知识、财务核算知识、计算机操作技巧,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提高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全面运用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技巧,借助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达到人机的完美结合,从而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三是注重社交礼仪。提高个人礼仪修养和沟通能力,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做到有礼有节,提供服务要细致入微、和善体贴,以取得纳税人的认可和赞赏为己任;面对纳税人的无理要求,坚持原则不卑不亢、理直气壮为国征税,提高执行力。 (二)严格依法管理,创建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税收管理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服从大局,要不折不扣地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牢固践行税务人员的执法宗旨,为经济发展、纳税人经营提供法治化的税收环境。还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正确执行好各项税收政策,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鼓励优势经济、民生经济的发展。所有执法管理中,都要做到政策公开,税负公平,特别是涉及面广的个体户税额核定必须公平合理,公开公正。执法干部要坚决破除执法即执权的误区,把纳税人作为管理整治的对象,在执法过程中习惯于狠字当头、罚字殿后,习惯于整治型执法、打击型执法的现象,建立征纳双方地位平等的和谐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三)实施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必须树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观,要求基层税务人员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纳税中去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特别是在宣传党的税收政策方面要耐心细致,在解答纳税人疑问时要百问不烦,坚决克服粗心大意、浮而不深的不良作风。要坚持情为纳税人所系、利为纳税人所谋、权为纳税人所用,不断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在加强硬件配套建设,方便和服务纳税人的同时,要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提示服务、辅导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差错追究制等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