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由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以及所反映的资产增值已经反映在资产当中,从合并报表的角度来考虑,合并报表所体现的是实质上的权益法。在这种情况下,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原则上可以避免信息重复。 (2)其变化原因,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解析是“尽管权益法可能为使用者提供一些类似于通过合并得到的损益的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已反映在投资者的经济主体财务报表中并且不需要向其单独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对于单独报表来说,重点应集中在投资资产的业绩反映上,采用成本法编制的独立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子公司的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本次新准则采取了与其一致的做法。很多人问到为什么控制的情况下也是成本法,而不是旧准则的权益法,上面是一个很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