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台州的农村妇女。2003年结婚后一直夫妻不和,于2012年协议离婚。原房屋是前夫婚前所有。离婚后向派出所申请立户,但被拒绝。拒绝原因是我没有房子不能立户。我的户口一直就这样还在前夫的户口本上。向村里提出申请建房,村委要求我立户后才能建房。按照他们这样的逻辑,这样的话我就永远也立不了户,建不了房子,也永远不能申请立户。一直拖着不给办理。离婚后我一直在外打工,也一直租房居住。现在我想要立户和要回土地承包证及土地承包权利,村委和派出所一直都说我没有房子不能立户,而且也不会给我宅基地来建房。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