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长篇累牍但又浅尝辄止的文章,揭开了一个个黑洞洞的井口,而其内里究竟何如,却也依然深不见底。 这是一个虽反常但必然的局面。 即使是在最基本事实的掌握上,有说法称温州煤商控制了山西省60%的中小煤矿,煤炭年产量8000万吨,占山西省煤炭年总产量的1/5,全国的1/20;而浙江、温州两级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及浙江富兴电力燃料公司共同完成的调研报告则显示,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的温州民营煤矿年产量只有2000多万吨。无须细数,类似这样各执一词天差地别的分端比比皆是。从根本上说,在煤炭采掘这类官商不分、令出多门、利益纠缠难分难解的领域中,信息的传达往往是失真的,基于信息的判断往往是片面的,经判断而来的规制往往是低效的。 譬如说,生死攸关于“炒煤团”命运的政策主张主要有两条:其一,以山西长治为典型的、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为由头的大规模整治清剿行动;其二,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2006年“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资本都可以进入。乍看之下,两者不仅不矛盾,而且足可相互配套,但在实际运行中,其间的空白点又是如此之多,以至于温州资本跨省投资这一再平常不过的现象,必须再次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