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认定为无效合同

2024-12-18 03: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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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不能认定无效。合同缺少必备的条款。存在问题,这个可以协商后明确。没有约定工作时间可以参考法定工作时间,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可主张加班费。周末及法定假日同样可以主张加班工资。但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础。如在合同中有约定基本工资。则以约定基本工资为计算基础。

回答2:

1,合同是有效的,但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回答4:

劳动合同有效无效是要仲裁和法院来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