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的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如果你以前没有在用人单位工作,建立劳动关系,是不能补缴5年社保的。
如果你只交了5年,就需要继续往后交5年的社保。累计缴费达到10年了,才能一次性交5年,累计达到15年的年限,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
扩展资料:
一、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二、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的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如果你以前没有在用人单位工作,建立劳动关系,是不能补缴5年社保的。
如果你只交了5年,就需要继续往后交5年的社保。累计缴费达到10年了,才能一次性交5年,累计达到15年的年限,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补缴的条件_养老保险补缴申请流程:
受市场就业形势和企业运行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少原在单位参保的职工离开单位后,进入了失业和灵活就业状态,其中有一部分人员养老保险处于中断缴费状态。
随着我省《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这些“滞留”于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网”外的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有“门”了,有三类符合条件人群可按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补缴养老保险费,2018年1月1日后将不再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如果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缴费年限不足在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是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的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如果你以前没有在用人单位工作,建立劳动关系,是不能补缴5年社保的。
如果你只交了5年,就需要继续往后交5年的社保。累计缴费达到10年了,才能一次性交5年,累计达到15年的年限,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
对于缴费年限的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商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按合同约定缴费年限。
所以,一般情况下,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当然,缴满15年后可继续缴纳,多缴多得到。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3、在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综上所述,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最低年限为15年,缴满后可继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