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因他人举报有盗窃行为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而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2025-01-02 13: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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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不是工伤,是一起侵权行为,侵犯了钱某荣誉权、身体健康权,公司应承担责任,保安过于粗暴,要承担责任,但他是在履行职责。

回答2:

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建议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回答3: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没有涉及到刑事,应当视为工伤,因为保安有权制止任何人在用人单位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