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附带的民事赔偿,要由其家属来承担吗?

2024-12-19 07:00: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所以说死刑犯也是刑事被告人,如果另有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其仍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但仅以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为承担赔偿责任的限额。
另外对死刑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要注意
  1.索赔数额要在合理范围内,不要太高,否则不仅得不到法院支持,也会增加被告人的抵触心理。

  2.尽可能了解被告人的家庭财产状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或调查机构进行调查。

  3.尽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在公安机关侦查以及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4.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纳诉讼费,但不能索赔精神损失费。

回答2:

所谓父债子偿,没有此项规定。只会定为夏的遗产用来赔偿,如夏没有遗产就不用其遗孀来赔偿,因为夏自己已经承担了相关法律责任。

回答3:

具体到本案,以被告个人财产为赔偿的限度。一般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同时都被宣判没收个人财产的,那么没有财产了,就无从赔偿了!
被告人(因为同案原因)被执行了死刑,其家属没有该案民事赔偿的义务!如果有因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被告人被执行死刑后,需要其赡养的父母、需要其供养的子女没有其它生活经济来源的话,国家必须承担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义务!

回答4:

你好,不用的。他自己犯的罪就由他自己承担,不牵扯到他的家人。

他的家人只在继承他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他一贫如洗,没有遗产,那么他的家人就没有赔偿的义务。
所以我国一般刑事案件,都不会有太高的赔偿责任,因为没办法执行,这个案件也算是特例了。
抚恤金应该是因公死亡的抚恤金,和工伤类似。

回答5:

由被执行人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