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为“认房又认贷”,即只要名下有房或是有贷款记录的,都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将按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执行。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扩展资料:
认定为二套房的五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二套房
百度百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二套房也要按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性质来计算的。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贷款须知
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为30%以上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如果首套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则不批,如首套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可以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首付按二套房算。首套房是商业贷款,不管是否还清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买二房,但首付按二房算。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二套房,算首套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