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负责的即提供服务的内容,是根据与全体业主签订的业主公约或在业主入住前期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内容而提供,与全体业主签订的业主公约大致提供的服务有:公共卫生、公共环境、公共绿化、公共秩序、公共管道维修与维护等,业主如没有证据提供证明物业有违约现象,那么拒交物业服务管理费需向业主委员会提请书面报告,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召开会议协商,派出所介入物业管理是因小区的安全保护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物业公司需向派出所提供破案等信息资料,配合派出所对小区的安全保护,关于房屋漏水,如在五年之内(交房开始),楼顶漏水属于开发商负责,由物业公司负责登记汇报传达跟进处理;五年之后的楼顶漏水将经全体业主协商,经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申请房屋维修资金来解决处理。
看你的情况我感觉你们不是物业,出钱养的是大爷。我不知道你们业主是怎么忍受的,这种物业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直接炒掉,让新的物业进驻。
我是做过物业的,简单跟你说下物业需要服务的地方:
小区日常管理,卫生,绿化,安全,维修
物业公司停业主的水是完全不合法的,派出所怎么能参与小区物业管理,莫名其妙。小区里面不管是公共漏水还是业主家里漏水,都属于物业需要解决的范围。如果物业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你们也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对于这样的物业,业主一定要团结,跟各种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影响扩大,业主态度一定要强硬。如果成立有业委会,直接要业委会解除物业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住宅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住宅小区的投入使用,要求除了对房屋进行维修外,还必须对附属物、设备、场地、环卫、绿化、道路、治安等进行专业化管理,以保持新建小区的完好,发挥其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
(二)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房管体制已完全不能适应,而物业管理从体制上克服了房改后形成的多个产权单位多头、多家管理,各自为政、扯皮推诿等旧管理体制的弊端。
(三)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对住宅环境、社区服务直接负责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一个由业主自治与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结合,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经营型管理和有偿服务,使管理得以以业养业、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新体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四)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和社区服务的更多的关注,使得物业管理的好坏已经成为居民选购住房考虑的重要因素,物业管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小区物业管理范围为整个小区的范围,其责任包括公共设施和绿地,有维护小区治安、清洁、公共设施的维护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