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1770—1831) 德国近代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政治哲学家。他对德国资产阶级的国家哲学作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完整的阐述。
生平与著作
黑格尔1770年8月27日生于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亚特一个官吏家庭。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主修神学和哲学。1793—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1797年末—1800年在法兰克福任家庭教师。1801年到耶拿,1805年获得副教授职。1816~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1818年后任柏林大学哲学教授,并于1829年当选柏林大学校长。1831年11月14日病逝于柏林。黑格尔青年时代恰逢法国大革命,J.卢梭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极大影响,他被法国革命崇尚的自由精神深深打动。他反对封建专制和民族分裂,渴望德国在政治上实现统一,把德意志民族的复兴与资产阶级革命联系起来,并把立宪玫治制度视之为理想的国家制度。1815年拿破仑战争的失败、欧洲封建势力的复辟,使他的政治态度发生变化,放弃了激进的政治主张,开始赞颂现存的普鲁士王国,主张以此为基础而建立君主立宪制政体。黑格尔晚年对普鲁士王国表现出忠顺态度,但对法国革命始终持有好评,对德国保守派——历史法学派持反对态度。黑格尔一生撰有大量政治论著,生前发表的有《评1815年和1816年符腾堡王国等级议会的讨论》(1817)、《法哲学原理》(1821)、《论英国改革法案》(1831)。后人编辑出版的有《德国法制》(1893)、《黑格尔政治和法哲学著作》(1913)等。
主要政治思想
黑格尔的国家观继承和发展了I.康德、J.G.费希特以来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他用哲学的思辨揭示国家的本质,反对17、18世纪的社会契约论从国家的外部特征解释国家的本质,认为国家不是契约的任意产物。他的国家概念指的不是现存的国家制度,而是精神的国家理念。他认为现实的国家只是国家理念的表现。国家的本质在于它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黑格尔用唯心主义的观点对国家与社会进行了区分,认为市民社会是“外在的国家”,是主观意志、个人利益的结合形式。国家以它至高无上的意志、伦理精神把整个民族凝聚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国家先于并高于家庭、市民社会,是它们存在的前提,是决定的力量,是人类生活的最高形式。它是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统一。个人只是国家的一些环节,生活在国家中,才能获得个人的人格、自由和价值。黑格尔对德国古典哲学中整体国家观的倾向给予充分发挥,表明了他对古希腊以伦理和整体为特征的城邦国家观的崇尚。
在国家制度方面,黑格尔认为世袭君主制是国家制度的顶峰,王权是普遍利益的最高代表,国王拥有最后的主观决断权。但他主张限制王权,认为三权只是政治国家统一意志的象征,只能依法签署议会通过的决议。他对行政权的论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指出行政权是执政权,应当掌握在为社会服务、与普遍利益相一致的等级手中。他反对封建的官职世袭制度,主张任用官吏应以才智为标准并向一切市民开放。他强调国家制度的整体性和有机性,反对机械的分权理论。黑格尔渴望德意志统一和复兴是与其民族主义思想结合在一起的,他提出国家、民族要独立自主,论证了战争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并把日耳曼民族视为优等民族“世界精神”的完美体现。
影响
黑格尔的政治思想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政治理论的终结,它深刻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政治要求,他的整体国家观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自由主义产生过深远的影响。K.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揭示了国家与社会的真实关系,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
简介
姓名: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出生: 1770年8月27日(德国斯图加特)
去世: 1831年11月14日(德国柏林)
学派/流派: 黑格尔主义
主要领域: 逻辑学、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形而上学、认识论、政治学
受影响于: 亚里士多德、安瑟伦(Anselm)、笛卡尔、斯宾诺莎、歌德、伯麦(Jacob Boehme)、卢梭、康德、费希特、谢林
施影响于: 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鲍威尔(Bruno Bauer)、托洛茨基、布拉德雷(F.H.Bradley)、汉斯·昆(Hans Küng)、海德格尔、萨特、巴特、哈贝马斯、伽达默尔
生平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 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姓名: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出生:
1770年8月27日(德国斯图加特)
去世:
1831年11月14日(德国柏林)
学派/流派:
黑格尔主义
主要领域:
逻辑学、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形而上学、认识论、政治学
受影响于:
亚里士多德、安瑟伦(Anselm)、笛卡尔、斯宾诺莎、歌德、伯麦(Jacob
Boehme)、卢梭、康德、费希特、谢林
等。
施影响于:
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鲍威尔(Bruno
Bauer)、托洛茨基、布拉德雷(F.H.Bradley)、汉斯·昆(Hans
Küng)、海德格尔、萨特、巴特、哈贝马斯、伽达默尔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黑格尔简介
黑格尔1770年8月27日生于德国的斯图加特。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因此,说他大器晚成毫不过分。
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和《美学》等。
http://baike.baidu.com/view/3861.htm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德语: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常缩写为G. W. F. Hegel;公元1770年8月27日—公元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时代略晚于康德,是德国19世纪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德国的国家哲学作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完整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