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正常,因为他还没拿到全额房款。按道理需要全款到监管账户才可以办理过户。
你还是与他沟通一下,如果有中介,让中介协调一下,让他在出国前将财产处置权(包括钥匙)委托给家中其他人,这样等房款到账再交接钥匙不迟。
此外,你们应该已经约定房屋交接时间,只要没超期,他就不算违约啊!
最好还是沟通,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毕竟已经过完户了。
看购房合同怎么签,如果签的是收齐房款才交房的话,那你无话可说,到尾款下来这四个月里房子确实还是原房东的。那你要提前住的话,他当租给你收租金也是合理的(到这一步就看你认为那1000元的月租合不合理了),如果跟市价差不多,我提议你干脆就租下来算了,这种人说得出这样的话就不是一个好商量的人,先把房子拿在手上再说,不然你的尾数都到他手上了还是不给你房子,你最后还要跟他折腾一次。
不要轻易选择打官司,好比这个问题,你如果现在租了下来,房子提前给你了,就是4000元的事,但一旦打官司,你的损失应该不止4000,就算你打赢了官司,堂费由对方负责,但律师费、审议所耗费的时间,都是你自己的,几堂下来花了钱还费了精神。
你的情况跟我一朋友有点象,他那房的原业主是已经出国了,交给一律师代办的,那个律师就一个字形容——“屌”,房子倒是住进去了,由于是卖一买一,原来说好的卖房的尾数(买我朋友旧房的人办的按揭款)到手后马上付,按以往经验是一个月左右银行就可以放出款来,但那个时间刚好是银行钱荒的时间,放款时间拖延了,我朋友想着打电话去说明一下情况,想通融一下下(因为资料什么的都没问题了,就是等银行放款而已),但那律师不单不肯通融,还很牛皮烘烘的说要收租,要么搬出去。气得我朋友借了高利贷给了房款,等银行放款了再还。
买房子是喜事,不要跟一些灰暗心理的人一般的见识,搞得很不开心就没必要了。
协商解决,或者第三方协助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有写清楚吗?你还要让买主签户口类
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