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 一般都喜欢戴银饰。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侗族,有人口2514014人, 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 三省(区)毗邻的黔东南、玉 屏、新晃、通道、芷江以及三 江等县。
侗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 植水稻为主,特产糯谷,以香 禾糯最享盛名。少数人从事林 业,池塘稻田中养鱼的也很普 遍。
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 伶”,见于宋代文献。明、清 两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 等他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民间多称“侗家”。
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侗水语支。 原无民族文字,2 0 世纪5 0 年代创制了侗文。现在大 部分通用汉文。
侗族地区一向被誉为“诗的家乡,歌的海洋”。侗 族诗歌韵律严谨,题材多样,尤以多声部无伴奏的侗族 大歌为传统文化最精粹的部分,在文学和音乐方面都有 极珍贵的价值。
侗族擅长建筑。结构精巧、形式多样的侗寨鼓楼、 风雨桥等建筑艺术具有代表性。侗锦、侗布、挑花、刺 绣以及银饰工艺品等,都充分表现了侗族多彩多姿的传 统文化特色。
侗族--民居 侗族住在贵州、湖南、广西三省区毗连地带,其中大半在贵州。由于住地环境及语言习惯的差异,贵州侗族分为"北侗"、"南侗"两个部分。两地民居各有特色。北侗地区的民居与当地汉族的民居极为相似,一般都是一楼一底、四榀三间的木结构楼房。屋面覆盖小青瓦,四周安装木板壁,或者垒砌土坯墙。有些侗族民居在正房前二楼下,横腰加建一披檐,此作增加檐下使用空间,形成宽敞前廊,便于小憩纳凉。
� 南侗地区的民居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和浓郁的民族特色。其地僻处苗岭南麓,溪流遍地,沟壑纵横,流水淙淙。当地侗胞,依山傍水,修建房屋。由于深受山区地形和潮湿气候的影响,几乎都建干阑式吊脚楼。楼下作猪牛圈,楼上作起居室。南侗地区盛产杉木,民居建筑体积较大,房屋高度很不一般。在竹木掩映的侗寨中,面阔五间.高三四层的庞然大物比比皆是。如果有高大宽敞的楼房,房东特别贤惠,又有能歌善舞、聪明过人的"姑娘头",便自然而然地成为青年男女谈情说爱、“行歌坐月”的理想场所,侗胞称其为"月堂"。夜幕降临,侗族后生手接“果吉”(一种乐器,形似牛腿,叫"牛腿琴"),来到"月堂",与在堂内纺纱、绣花的侗姑对唱情歌。姑娘边纺(绣)边唱,后生自拉自唱,气氛欢快。�
不少侗族民居以杉木为柱,杉板为壁,杉皮为 “瓦“,尽是杉树家族,全然杉的世界,极富民族特色.有些侗族民居巧妙建在水上,有良好的防水性能。这种民居,楼上住人,楼下养鱼,人欢鱼跃,相映成趣。何时想要吃鱼,只需揭开楼板,伸手可得。�
南侗地区民居建筑一大特点是层层出挑,上大而下小,占天不占地。每层楼上都有挑廊。廊上安装栏杆或栏板。如用栏板,还特意凿一圆形孔洞,供家犬伸头眺望。由于层层出挑,檐水抛得很远,有利保护墙脚,且可利用层层檐口,晾晒衣服和谷物。除利用檐下晾晒谷物外,侗族同胞还在住房附近利用杉杆搭建梯形禾晾,利用杉木修建吊脚粮仓。粮仓也多修建在水上,有利于防火,防盗、防鼠、防潮。
侗寨建房有一规矩,即围绕鼓楼修建,犹如蜘蛛网,形成放射状.鼓楼是侗寨特有的一种民俗建筑物,它是团结的象征,侗寨的标志,在侗民心目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其附近还配套侗戏楼、风雨楼、鼓楼坪,构成社会、文化活动的中心,俨然侗寨的心脏。每逢大事,寨中人皆聚此商议,或是逢年过节,村民身着盛装,在此吹笙踩堂,对歌唱戏,通宵达旦,热闹非凡。许多侗寨,为适应村民拦路迎宾送客、对歌交朋结友的特殊需要,在村头寨尾修建木质寨门。寨门造型多种多样,或似牌楼、凉亭,或似长廊、花桥,将风光如画的侗族村寨装点得更加美丽。这种别具一格的公共建筑物,虽然不是民居,却是以民居为主要载体的侗寨所不可缺少的
侗族--服饰
侗族的服饰,以居住的地域划分,可大致分南北两种类型,各具特色。北部地区由于水陆交通较为便利,生产水平较高,文化较发达。因此,男子服饰的演变与汉族服饰基本相似。唯妇女的服饰除县城外,仍保持着传统的特色。以锦屏县平秋侗族服饰为例:平秋地区妇女服饰的盛装,其穿着的布料从种植棉花,纺纱织布,种靛印染、缝纫织绣都是妇女一手操作,展示了她们的勤劳与智慧。外衣大多为青色,右衽圆领,钭襟开扣,托肩彩色滚边,衣长至大腿中部、衣脚有红色内套露出。衣袖平手膀,袖口镶花边。腰系彩色腰带的背后有两条带幛,随着人物走动而翩翩起舞。内衣为白色或月兰色,袖长超过外衣袖口露在手碗上。下身穿青色裤子,脚踏翘鼻绣花布鞋。
头饰和银饰是平秋妇女最讲究的装饰品。她们擅留长发,用红头绳扎发盘在头上再包黑纱帕,脑后别上银簪、银梳,头戴银盘花、银头冠,耳吊金银环;领口两组银扣对应排列,外加钭襟扣两组;颈戴五只大小不同项圈;胸佩五根银链和一把银锁用以镇魔压邪;手腕戴上银花镯,四方镯等。银饰品中有雕龙画凤,鸟虫花草等图案,均为当地匠人所制造。此装古朴繁杂,银光闪闪,叮当作响。
南部侗族地区的服饰则迥然不同。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因而至今仍保持着较为古老的裙装。南侗善绣,服饰极为精美,女子穿无领大襟衣,衣襟和袖口镶有精细的马尾绣片。图案以龙凤为主,间以水云纹、花草纹,下着百褶裙,脚蹬翘头花鞋。髻上饰环簪、银钗、头戴盘龙舞凤的银冠,并佩戴多层银项圈和耳坠、手镯、腰系腰带,银腰萎,青布包头,下着宽大长裤,穿草鞋或赤脚。盛装时穿古老的、百鸟衣、银朝衣、月亮衣等等。
侗族螺丝衣:黎平茅贡侗族螺丝衣是古老的盛装,现已不多见。因纹饰卷曲如螺丝,被称为“螺丝衣”,其刺绣精致,图案结构完美。以侗族民间信仰来看,此螺丝纹应当为龙纹。与此衣相配的是花带帘裙。
侗族银朝衣:黎平银朝侗族古老的盛装,绣饰精美华丽,婚嫁及重大活动时穿用,现今犹存其富丽堂皇的光彩。叶片式帘裙,令人追忆起原始时代人们编草叶为裙的情景。帘裙上绣饰的“滚圆形龙纹”,反映出侗族对龙蛇的崇拜。
榕江县里仁地区的服饰,挽发鬓于头顶,发鬓稍大、偏左侧,戴较大银耳环和银项圈。上衣青色,大襟无领,衣袖宽大,胸前沿开襟边有效大面积的刺绣花纹。衣袖中部有两条装饰带,上为蓝缎,下为织花带各宽寸许。着中裙、青色,百褶,长及翘下三寸处。系长方围腰,略比裙长,有绣花图案。脚裹青布绑腿,穿翘尖绣花鞋。整套服饰古色古香,刺绣花纹工艺精美,可算侗族妇女服饰中的佼佼者。刺绣纹样多取材于山区的草虫蝴蝶等,造型生动而富于变化。刺绣工艺为平绣,纹样四周镶有一根特制的白丝线,呈浮雕状。
从江洛香一带的姑娘夏天的盛装,头上挽髻于左侧,插木梳。戴银耳环。一大一小的银项圈两只,造型为对称的螺旋形。戴银手镯及银戒子。上衣开襟敞胸,阴丹蓝色布。从衣领,开襟边至前后衣摆,均滚有一条宽五分的白边。衣长及大腿中部,两侧开叉,腰两侧均缀银片,银片下各吊花带和三根丝线,长至衣摆处,三根饰线各吊三颗各色亮珠,珠下垂大红色丝束。上衣贴身,下摆宽大。衣袖紧细,袖口缀花边。衣内着菱形围兜,青色,领处有对称三角形装饰图案,把姑娘的脸型衬托得更加秀美。围兜紧身、下尖,似内衣。穿青色细褶短裙,小腿裹青布绑腿。脚穿花布鞋。
黎平县三龙地区的姑娘盛装,头挽鬓,偏左侧,额上围彩带银花,挽结于后。头上插满很多鲜花、白鹤细羽或公鸡尾羽。戴银耳环,环上镶有细圆珠,珠下垂数条细银链。颈戴银项圈两三只。上衣左衽开襟,襟边镶花边。衣袖细小,袖口饰花边,袖上臂中部有图案装饰。系方形围腰。着青色细褶短裙。小腿裹绑腿。脚穿绣花鞋。上衣、围腰、裹腿、裙子的布料均为闪光的紫色自织侗布。
黎平县龙额地区的男子服饰,头上包蓝、青、白三色的花格帕,包法呈圆环状,上大下小。上衣为大襟,无领,短小紧身,袖小。上衣的颜色,盛装为紫色闪光的侗布,便装为浅色或白侗布。系方格腰带。裤青色或与上衣用料致,裤脚宽大。脚穿胶草鞋或草鞋。
从江县大榕地区男装,分盛装和便装,盛装包较大的头帕,用料为紫色闪光侗布,并将头帕的一端高高地翘于左侧,形如锦鸡,帕端有桃花纹样。上衣对襟、有领、短小紧身,胸前有九颗蚕形布扣,袖小。里穿白内衣。着长便裤,裤脚宽大。衣裤和头帕为一种布料。脚穿草鞋。便装不包头,上衣为白色对襟衣。长裤,青色,裤脚宽大,着草鞋。
侗族文学包括侗语民歌、汉语民歌、神话、传说、故事、侗戏等民间文学以及晚清歌师文学和当代作家文学。
侗族神话内容丰富,形式古朴。广泛流传于侗族民间,在侗族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比较著名的神话作品有《嘎茫莽道时嘉(远祖歌)》、《洪水滔天》、《丈良丈美》、《侗族祖先落寨歌》等。这些神话形象地反映了侗族先民对天地开辟、人类起源、万物生成的认识,部分神话作品讲述了侗民族的形成和历史以及迁徙等。民间传说中,歌颂农民起义领袖的吴勉的传说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由于流传时间的久远,这一传说已和原历史人物的原型相脱离,情节神奇化并和侗族地方风物紧紧联系起来。此类传说还有《姜映芳》、《姜梓林》、《李元华》、《陆大汉》、《抗刘官》等。民间故事题材广泛,构成侗族民间文学的主要分。反映妇女命运的“侗家三梅”:《娘梅》、《刘梅》和《述梅》,机智人物故事《卜宽》、《陆本松》、《天神哥》等以及众多的动物故事,表现了侗族人民热爱生活追求幸福的美好感情。
侗语民歌分“嘎”、“耶”、“款”三大类,也有人主张分“大歌”、“小歌”、“叙事歌”、“礼俗歌”四类。“嘎”为侗语音译,即“歌”,独唱或二人二声部合唱。“耶”为侗语音译,即“耶歌”。歌队集体合唱。“款”为侗语音译,即“款词”,只诵不歌。
“嘎”包括用乐器伴奏的琵琶歌、笛子歌、牛腿琴歌、木叶歌和无伴奏的玩山歌、河边歌、去山歌、双歌、拦路歌、酒歌、赖油歌、走寨歌、细声歌、祝福歌、儿歌等,多属抒情歌。“耶”可分“耶”和“大歌”两种。
“款”包括“法律款词”、“礼仪款词”、“神话款词”、“历史款词”、“祝祷款词”等内容,多在村寨与村寨之间集体访问作客时诵念,常用骈偶体韵文。其他不歌而诵的韵文如吉利词、叠词、白话等,也可划归“款”类。
侗族汉语民歌,侗语南部方言区多用汉歌曲调唱,北部方言区多用侗歌曲调唱。也有一些歌手能用同一侗歌曲调兼唱侗语、汉语两种歌词。
有些脍炙人口的叙事长歌和抒情长歌,属于晚清歌师文学。如贵州黎平歌师陆大用的《要什么样的头人》,广西三江歌师吴朝堂的《秀银与吉妹》,龙胜歌师知歌的《独郎茶妹》等。侗族的作家文学兴起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了迅速发展,成长起一批作家。苗延秀的长诗《大苗山交响曲》、《元宵夜曲》,短篇小说集《南下归来》在侗族当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此外,新成长起来的作家还有滕树嵩、张作为、刘荣敏、谭覃、袁仁琮、黄钟警等。
侗族--饮食
侗族是分布于贵州、湖南、广西三省毗邻地区的南方少数民族,其中以贵州省人口最多,古代文献中称“骆越”、“僚”、“侗蛮”。他们主要从事山坝农业,兼营林业和渔猎,手工业发达。出产“香禾糯”(有“糯中之王”之称)、“稻花鲤”、油茶、杉树,善于编织侗锦,“鼓楼”和“风雨桥”是其特有的精湛建筑艺术,是侗寨的标志性建筑。
侗族的饮食文化自成一体,大致可用“杂”(膳食结构)、“酸”(口味嗜好)、“欢”(筵宴氛围)三个字来概括。在其丰富多彩的饮食文化中包含了许多神奇的内容。 侗族家里来了贵客,通常要拿出最好的苦酒和腌制多年的酸鱼、酸肉及各种酸菜进行款待,因而有“苦酒酸茶”待贵客之说。侗族民间用鸡、鸭待客时,首先主人要把鸡头、鸭头或鸡爪、鸭蹼敬给客人。客人应双手接过,或转敬给席上的长者,以表示主客之间互相尊重,以诚相待。
到侗族家里做客,食用腌鱼时,主人将一堆酸鱼块放入客人碗中,但客人最好不要吃光,留1、2块,以表示“有吃有余”。生诞婚丧之日,都要进行不同规模的宴客活动。
在广西三江地区的侗族民间,婚后妇女头胎儿女诞生,都有以“三朝酒”祝贺之习。“三朝”指三天,即在小孩出生后十天内,选其中二个单数日子,如:五、七、九(有的地方生男选单日,生女选双日),进行祝贺。孩子周岁时,还要喝对周茶(有的吃周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