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旁人在场,旁人需要无利害关系才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说你怀疑他们的遗嘱,建议申请笔迹鉴定。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且缺一不可,即: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不是任何场合所立口头遗嘱都有效。“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建议1 报案,申请证据保全,申请笔迹鉴定
2 找当班护士或医生或同房病人及家属证明你和你母亲有一人在病房
3 调取当日录音后录像,他兄弟姐妹是否到场
4 录音做多个备份
5 尽快起诉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5、遗嘱的内容合法。
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否则无效